吉建管〔2018〕19號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相關企業: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動“只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發〔2018〕6號)和我廳《全面落實“只跑一次工作方案”》(吉建辦〔2018〕15號)的文件精神,為加強全省建設工程技術人員管理,簡化辦事流程,減輕企業負擔,現就全省工程技術人員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工人 (一)辦理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時,混凝土試驗員應從“吉林省建設工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中通過“試驗員”考試取得。 (二)在建筑業企業理資質中,涉及到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焊工、電工等技術工人,從“建設工程技術管理系統”中考取技術工人或“吉林省建設工程安管人員管理系統”中考取的特種作業人員均可以使用。 (三)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工人證書注銷及調轉審批權限下放到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簡化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調轉程序,取消市(州)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蓋章和省級審批環節,只需本人網上提出變更申請,上傳加蓋調出、調入企業公章的變更申請表,調出企業所在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5個工作日審批通過。 (四)“吉林省建設工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中的企業名稱變更由省廳建筑管理處審核。 (五)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工人報名資格審核、考核、發證等工作,應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審批管理帳號合并成一個。 二、“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 (一)“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新證辦理、延期復核、換證以及資格證書注銷審批權限下放至企業所在地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二)“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單位調轉取消省級審批環節,由調入企業所在地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三)“安管人員”新證打印、證書換發由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新證打印由各特種作業培訓機構負責,證書打印后由建設主管部門或培訓機構統一到省政務大廳審批辦(42號和43號窗口)加蓋“行政審批專用章”或“證書專用章”,對考核合格的,建設主管部門或培訓機構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辦理完畢后及時將證書發放至各企業或個人,證書暫由廳審批辦提供。 (四)“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延期復核業務一并由企業所在地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后由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到省政務大廳審批辦(42號和43號窗口)加蓋“行政審批專用章”或“證書專用章”,符合復核延期條件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