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省直單位(部門)及直屬企事業單位,駐省中直有關單位,各評聘結合改革試點單位,省內有關企業: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11月14日
一、健全完善職稱制度體系
(一)樹立三重評價導向,試行新的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二)拉平三個系列等級,促進各系列職稱均衡發展
(三)增設四個評審專業,拓寬職稱評價服務領域
(四)促進三個有效貫通,放寬對人才流動的職稱評價限制
二、推進九個重點領域職稱制度改革
(一)推進高校職稱制度深化改革
1.繼續深化評聘結合制度試點改革。新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吉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和長春職業技術學院3家試點單位,實現省屬公辦院校改革全覆蓋。加快民辦高校改革進程,新增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長春財經學院、長春科技學院、長春建筑學院、長春光華學院和吉林省中光技師學院7家試點單位,到2020年底,省屬18所民辦高校將全部推行試點改革。
2.實施“四個自主”評聘試點改革。制定印發《關于探索開展吉林省“雙一流”“雙特色”學院和學科職稱“四個自主”評聘試點工作的通知》,采取“自主制定崗位設置方案、自主設置崗位結構比例、自主設置崗位標準條件和自主決定評聘人員”的方式,向“雙一流”“雙特色”二級學院或學科直接下放職稱自主評聘權,重點支持省內“雙一流”“雙特色”學院和學科建設。
3.探索下放“人事代理”人員職稱評聘權。結合高校教師隊伍建設實際和“人事代理”人員并軌管理需要,進一步向省屬高校加大放權力度,選定長春理工大學、吉林農業大學、東北電力大學和吉林師范大學為第一批試點單位,自主開展評聘結合主系列“人事代理”人員職稱評聘工作,逐步將“人事代理”人員職稱評聘權完全下放到省屬高校,加快推進省屬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4.開辟高校黨務和思政人員職稱“雙線晉升”通道。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改革要求,在職稱“評聘結合”試點改革高校中試行黨務人員和思政人員職稱“雙線晉升”機制,切實提升兩類人員職業發展空間。綜合崗位分類,受聘在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仍按本學校職稱“評聘結合”改革方式,對應現從事崗位和專業,評聘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各高?山Y合年度申評情況,對思政教學和研究人員“單設標準、單列指標、單獨評審”;受聘在管理崗位的人員,采取職稱“評聘分開”的方式,由學校參照評聘結合研究系列和思政系列職稱評聘條件自主制定評審條件,擇優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權組建的專門評審委員會推薦參評人選。此類人員申評職稱不受專業技術崗位聘任年限限制,通過終評后將取得“吉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如取得資格后申請轉聘專業技術崗位,須按照本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任相關規定,對照相應職稱系列和層級申請評聘。
(二)推進中小學職稱制度深化改革
1.加快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設置。按照屬地管理權限,依據3%-5%的初設標準,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盡快完成所屬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崗位結構比例設置工作。崗位結構比例設置后,我省現已評聘的前六批正高級教師和特設崗位正高級教師仍按特設崗位方式聘任管理,不占已核定的崗位數額,待其自然消化減除。從2019年開始,各地區或各學校須在核定的空缺崗位數額內開展正高級教師評聘推薦工作。
1.繼續擴大評聘結合改革范圍。新增省腫瘤醫院、省中醫藥科學研究院第一臨床附屬醫院、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家省屬醫院,長春市婦產醫院、長春市中醫院、吉林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敦化市中醫院、敦化市醫院、四平市傳染病醫院、遼源市中醫院、松原市中心醫院、通化市中醫院、白山市中心醫院、白城市中心醫院11家市縣醫院,公主嶺國文醫院、吉化集團總醫院、吉林油田總醫院3家民營醫院為試點單位,全方位推進全省醫療機構職稱“評聘結合”制度改革。
1.加快正高級講師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設置。參照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設置有關規定執行。
在省內科研院所中,新增省冰上運動管理中心、省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省國土資源勘測規劃研究院、省建筑科學研究設計院、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省中醫藥科學研究院、省蔬菜花卉科學研究院、省蠶業科學研究院、省水產科學研究院、白城市農業科學院11家試點單位,推行職稱“評聘結合”制度改革。在民營企業中,授權吉林市演藝集團、吉林化纖集團有限公司、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4家單位,開展民營企業職稱“自主評聘”工作。
按照“科學指導、規范程序、精準評價、強化監管、放管有序、權責明晰”的思路,建立運行全省職稱“評聘結合”改革單位科學化規范化精準化管理機制,重點對職稱評聘工作不規范、組織程序不嚴密、社會和群眾不滿意以及上訪、舉報、投訴問題較為突出的單位從制定評聘方案和標準、申報審核、申請例會、專家抽選、組織評審、現場監管、滿意度評估、備案管理等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大指導、服務和監管力度,不斷增強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精準化管理服務水平。
(七)推進會計系列職稱并軌管理和改革
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研究,從今年開始,會計系列職稱納入全省職稱制度改革范圍,統一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劃、指導、授權和監管。
探索實行“隨時申報、隨時受理、不定期評定、評后即聘、特設崗位聘任管理”機制,繼續對域外引進的“高精尖缺”人才、海外留學回國人才、優秀博士后人才和省內高層次人才、成果轉化人才、離崗創業人才、激勵性政策扶持人才、援外人才、機關分流和部隊轉業人才、民營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城鎮化特色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等開展職稱認定工作。
1.加快我省人才18條政策待遇配套落地。組織開展2018和2019年度享受我省人才18條政策人才類別認定工作,對駐省中直和省屬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本土高層次人才落實職稱認定等相關政策待遇。
(一)嚴格執行評委會年度評估授權制度。采取年度評估授權的方式,加強事前審核、事中監管、事后備案和評估。對年度評聘工作嚴謹規范、評審結果客觀公正、評估測評情況良好、社會和群眾評價較高的評委會,將采取長期授權、擴大評審權限和定向免檢的方式給予支持;對年度評聘工作程序不規范、政策執行有偏差、工作時效延誤、評審結果存在嚴重問題、評估測評情況較差、社會和群眾不滿意的,將視情況限期整改、延期授權或直接取消授權。上一年度授權組建評委會的地區和單位以及今年新增試點改革單位,于12月底前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上報授權申請,其他未設評委會的省直部門,也可根據行業人才管理需要,按照規定時限申請。
(二)嚴格落實“一站地”服務制度。按照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流程、統一標準的服務原則,從今年12月開始至2020年4月底,省直各評委會辦事機構統一在省留學回國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職稱評審工作業務。
(三)進一步完善職稱“信息化”管理制度。繼續優化試行“吉林省職稱管理系統”,加快研發信息化盲評系統、網上評審系統、網上電子證書查詢和打印系統等新模塊,加快與“智慧人社”系統有效對接,盡快實現與公共資源信息共享,持續打造“互聯網+職稱”吉林模式。
(四)嚴格落實“AB角”互審抽檢制度。采取關口前移、復核前置、交叉監督的方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對各評委會辦事機構的審核材料進行交叉抽檢,確保職稱申報審核的嚴肅性和準確性。
(五)嚴格落實“四位一體”評審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盲評初審、答辯復審、專家共議和現場公布結果”的評審制度,確保評審質量和社會公信力。
(六)嚴格落實專家評委抽選制度。健全各級職稱評審專家庫,采取專家評委專門抽選、內聘與外聘專家相結合等方式,確保評審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七)嚴格落實職稱誠信和監管制度。深入落實《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第40號令),重新修訂《吉林省職稱評聘工作規范(試行)》,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誠信檔案制度和失信黑名單制度,完善“個人和單位雙承諾”誠信制度、四級聯審和公示制度以及失信懲戒機制,實行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管,對弄虛作假、暗箱操作、違規評審以及誣告鬧訪等人員實行“一票否決”,立檔備案,嚴肅追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敏感性,將職稱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把職稱制度改革納入人才工作的重要內容,在統籌規劃、協調落實、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等方面發揮好統籌協調和牽頭抓總作用;要堅持分類推進、試點先行、穩步實施的原則,抓緊制定政策配套措施,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要加強輿論引導,做好政策解讀,妥善處理職稱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和順利實施。在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過程中,制定出臺的相關職稱評聘政策,須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
1.全省職稱評聘工作從11月開始至2020年3月底前結束!霸u聘結合”改革高校擬定于2020年1月17日前結束;“評聘結合”改革單位、各地區和省直評委會辦事機構擬定于2020年2月底前結束;新增改革試點單位和各級中小學系列評委會辦事機構擬定于2020年3月底前結束。
吉林省工程技術人員職稱評價